解析:
在公司正式宣布解散之前签署的股权投资协议仍然具有其合法性与有效性。若在公司完成全面清算并确认仍存在剩余资产之后,相关股东是有资格获得这些资产产生的分红收益的。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在宣告正式解散之前举行的一切活动都不会对原有的合同法律效力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只要参与签订协议的各方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该协议的内容是基于各方真实意愿表达而达成的,那么这份协议就应当被视为有效的法律文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