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借款利率在法律所准许的范畴之内,则视为合法行为;反之,倘若其超出了15.4%这一红线,便被认定为是高利贷行径,不再受到法律的庇护。当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按合约承诺之利率来支付相应利息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认可和支持。
然而,双方约定的利率若超越了借款合约订立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那么此种情况将不在上述法律保护之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