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了确保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不干扰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所需支付的金额会高于1000元人民币。
然而,如果在此期间内严格遵循了相关规定,且未出现任何违法行为,那么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予以退还。具体而言: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限内无违规行为,且未被没收保证金,则应全额退还。
2.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未被逮捕或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从而责令其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状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