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铁道部的相关规定,当前旅客可通过网络或电话渠道购买至多提前30天预订的高速动车组车票。鉴于部分新建线路即将投入运营,铁道部门预计会对现有列车运行时刻表进行相应调整。自2018年12月30日起,车票预售期将调整为30天,而在此之前,也就是12月29日当天及其以前的车票将按常例发售。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互联网、手机客户端以及电话订票的预售期均为30天;而各大火车站、授权代理商以及自动售票机的预售期则为28天。
至于恢复60天预售期的具体日期,我们将会另行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