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因信用卡逾期未还而遭到原告提起诉讼,当事人首要之举便是寻求与原告进行友好磋商,探讨是否有可能分期或延缓还款期限。若双方能达成共识并获得原告同意撤诉,自然是最佳的解决方案;
如若无法达成共识,当事人便需主动回应诉讼,全力以赴参与庭审。当法院正式做出判决之后,当事人需按照判决书中规定的内容切实履行自身义务,否则将面临强制执行的严峻局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