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相关律例所规定的一项刑事司法强制措施。于我国,此言专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鉴于某些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为确保其随传随到而责令提供担保之人或缴纳保证金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该措施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故而,取保候审仅对被取保候审者施以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限制,而非剥夺其权利。对于孕妇而言,在取保候审期间并不等同于服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