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案金额达十五万元的贪污犯罪将可能面临最高不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同时还须缴纳罚金。贪污罪这一术语,特指国家公职人员在其特定职责范围内,通过侵吞、盗窃、诈骗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此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相关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了侵吞、盗窃、诈骗等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行为,也应被视为贪污罪进行处理。若此类人员与上述列举的人员相互勾结,共同实施贪污行为,则应按照共犯的法律规定进行惩处。贪污罪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贪污违法行为,除了具备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普遍特征之外,还具有其独特的性质特点。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不仅需要满足贪污数额的要求,而且还需考虑到情节的严重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