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不幸的是人体并未因此受伤,那么便无权提出误工费方面的索赔要求。误工费,实际上是指在受害者遭受身体伤害直至完全康复的这段时期(也称为“误工时间”)内,由于无法进行正常的工作而实际减少的经济收入。需要注意的是,仅当涉及到人身损害侵权案件时,方有权利主张该项费用;
至于车损案件,因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故无法以此为由要求对方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
然而,对于仅有车损的案件,您仍然有权向对方提出赔偿替代性交通工具损失的请求;若受损车辆属于运营性质的车辆,您还可进一步向对方主张营运车辆停运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