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再度触犯法律法规,则公安机关有权依法作出如下处置:没收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书面承认错误,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要求其重新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对于情节严重者,可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进行监管,甚至可以依法将其逮捕。
取保候审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某些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虽然不需要对其进行监禁,但是必须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确保被保证人不会干扰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同时保证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按时出庭参与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