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擅自挪用公款供个人自由支配,从事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金额达到较大标准,进行盈利性活动,或挪用公款金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者,均构成挪用公款罪,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惩罚;若情节严重者,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挪用公款金额巨大且拒不归还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此外,若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特定款项和物资供个人使用,将会受到更严格的法律制裁。挪用公款罪的主要特征在于:该罪行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擅自挪用公款供个人自由支配,从事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金额达到较大标准,进行盈利性活动,或挪用公款金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罪的特征: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