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人,倘若其触犯法律、构成犯罪,并且属于未成年人之列,则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量刑时给予适度从宽或减轻的处罚措施。而对于尚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则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公民,如果实施了犯罪行为,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那些按照规定应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应当在量刑上予以从轻或减轻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