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交通规则之规定,实施左转行驶仅可以在经许可左转的道路交汇处进行,且需在左转车道上,当左转指示灯处于绿色通行状态时方可顺利完成左转操作;若在无左转指示灯的路口,无论直行箭头是否显示,均不得进行左转行驶。
此外,在圆形红绿灯为绿色通行状态下,除非设置有明确标识禁止左转,否则在左转车道内行驶,符合上述条件者,亦可进行左转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