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租赁协议解除的状况包括:
首先,双方合同责任人经协调后得以达成共识而自愿解除该合约;
其次,在非承租方导致租赁物品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承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此项合同;
再者,若租赁物对承租方的人身安全或身体健康构成威胁时,承租方同样也可选择解除此项合同;
最后,如果承租方未经出租方许可擅自将租赁物转租他人,出租方有权解除这份合同;
此外,若承租方未能按期支付租金,出租方亦可享有解除此份合同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