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医务工作者若有不当行为,如肆意编写病历资料及捏造病情状况等,将会触犯法律法规。而诊断证明,作为医生在日常诊疗过程中向病患所出具的重要文书,它既拥有法律约束力,同时也承载着病患维护自身权益的重任。因此,每位担任此职的医生都应该秉持科学、严谨、务实的职业精神,认真负责地为病患开具诊断证明,且该证明的内容必须与病历记录保持一致性。
法律依据:
《医师法》第二十四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病历等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擅自销毁病历等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以及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