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保持骚扰与恐吓音讯的完整性,例如电话录音以及语音通讯记录等;
2.寻找了解被敲诈勒索事件经过的知情人士进行举证,请求他人为您出谋划策协助证明对方存在恶意行为;
3.论证对方提出的要求具有明显的不当性和强制性,其目的在于通过恐吓手段实现自身非法或不道德的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