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夫妻间债务问题,离婚之后可以依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要是经过法律认可的裁定这笔债务是原来的夫妻一方个人之债,就算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所负担的,那么在离婚之后,这个债务仍然应当由这个人单独负责偿还;反之,假如法律判定了这项债务属于夫妻共有的债务,那就需要按照夫妻之间离婚的形式以及彼此对于债务处置的协议或者法律法规来明确是否让一方或是双方都承担这个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