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委托他人处理机动车驾驶证违规记分事项的行为,通常会受到自五日起至十日内的治安拘留强制措施。在此同时,公安部门还可以酌情对代办方处以人民币200元至500元不等的行政处罚。
然而,请注意这样的行为其实相当于代办人对公安机关提供了虚假的证明陈述,从而对公安机关依照程序公正进行案件调查产生了不良影响。
因此,这也是需要代办人担负相应法律责任的原因。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组织他人实施前两款行为之一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