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缓刑的考察期自判决书正式生效之日开始计算。缓刑的考察期,是相关法规中明确规定的,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表现进行监督检查的期限。关于拘役缓刑的考验期限,应根据原判刑罚的具体情况决定,一般应在原判刑期基础之上增加一年以下,但不得低于两个月;而对于有期徒刑缓刑的考验期限,则应在原判刑期基础之上增加五年以下,但不得低于一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