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借款凭证中未明确规定利息,通常情况下出借方无法提出还本付息的要求,但如若并非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即使在双方签订的合同时并未对此进行明确约定,出借方如有收取利息的诉求,仍需根据合同条款、当地的交易习惯及惯例等因素综合考虑,以确定是否应支付相应的利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