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有相关事宜都需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衡量和处理。在遇到交通事故而造成人身伤害时,受害方有权利要求对方补偿自己所支出的医疗费用、因误工所产生的收入减少、需要他人照顾时所产生的护理费用、因恢复健康所需的营养补充、用于往返医院以及住院期间的交通费用,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等;若伤害程度达到伤残级别,则还可要求对方支付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额外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