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非法吸纳或变相吸纳公众资金,造成金融市场秩序混乱的行为,应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罚金;若涉及金额较大或有其它严重情节,则需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的惩罚,并且处以罚金;而情节极为恶劣且涉及金额特别庞大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对于单位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应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前述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