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方式为本人工资乘以七个月的金额;
其次,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针对十级伤残的情况,则应按照四个月的本人工资进行计算;
再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不可忽视,同样按照六个月的本人工资进行计算;
最后,其他相关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分别按照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于十级伤残的员工而言,如果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除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的情况外,还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则需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从而彻底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