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明确规定,于受雇佣活动期间内,如受聘员工遭受人身伤害事故,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倘若受聘员工遭受非因雇佣关系导致的第三方所致的人身伤害,则其作为赔偿请求人可向该第三方主张赔偿责任,与此同时,仍保留向雇主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