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此处所谓的"一次性",其含义指的是一笔交易活动,而并非单纯以价格计量,现实中,我们会发现一天或一年之内的累积销售量并不等同于一次交易。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无法简单地将两笔相对独立的购买行为视作一次完整的交易。在此过程中,涉及到的主要问题在于是否存在着实质性的交易行为。若执法机构能够证明"虽然存在两次购销行为,实则为同一次整体交易",那么这种情况同样应被认定为违法行为。例如,在某些情况下,消费者可能会选择一次性支付款项,但却分两次领取货物,这便构成了一次实质性的交易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数量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