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父母双方均应承担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该费用被称为“抚养费”而非“赡养费”。关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规定如下:若一方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则抚养费一般按照其每月固定收入的20%-30%的比例进行计算并按月支付;倘若无法提供稳定收入的证明材料,那么抚养费就以全年总收入的20%-30%来算并向子女定期发放。如遇特定情形,抚养费的计算额可适度上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