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当涉及到校内欺凌事件时,校方无疑应依法扮演起其应有的角色,他们应负有赔偿责任并承担与其过失相适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教师们亦被明确要求制止此类恶劣行径,除非该校能够证明其在处理此事上已尽职尽责、毫无疏漏,否则便需为其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