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承揽关系,乃是指在双方当事人间因承揽人依据定作人特定之需求体面地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并提交卓越的工作成果,由定作人接纳该项工作成果后,向其支付相应酬劳所建立的法律关系。此种关系具有如下显著特点:
首先,承揽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完成工作的法律关系,合同的设立初衷便是为了确保某项具体工作得以顺利完成,而工作的圆满完成则以工作成果的诞生为重要标志;
其次,承揽关系的核心标的物是一定的工作成果,然而在合同签订之时,这一工作成果实际上并不存在,需要通过承揽人的辛勤劳动和专业技能才能将其创造出来;
最后,承揽人必须运用自身的技术、设备以及劳动力资源,为定作方提供优质服务,同时也需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工作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