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涉及到交通事故并已依法办理保险手续时,应由保险公司依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进行赔偿;
若仍然存在差额,则需自行补足。
在此过程中,建议您确认是否投保了"第三者不计免赔"附加险种。
若未投保此项附加险,在事故责任认定中负全责的情况下,需自负20%的免赔额。
然而,若已投保此附加险,便可享受到100万元以下金额的全额赔付福利待遇。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各家保险公司对于最高赔偿限额的规定存在差异,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设定最高100万元的赔付上限。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