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我国相关立法,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对于理赔申请的拒绝具有法定的诉讼时效限制,通常情况下,该时效期限为两年,自保险公司知晓或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而针对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的保险金给付请求,其诉讼时效则延长至五年,同样从他们知晓或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