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卖方未能遵守约定的发货期限,买方有权提出投诉并申请赔偿。
所谓的“违背发货时间承诺”,主要是指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在买方完成付款之后,卖方若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日期进行发货,则必须向买方支付相应商品实际交易金额的5%作为违约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