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反诉可在庭审现场予以呈现。
若当事人需增加、修改原讼的诉讼请求,或是发起反诉程序,需务必于举证期限届满之前向法庭提交申请。
关于反诉,法律明确规定矢志不渝地坚持只能在举证期限到达之际才能正式启动,因此法院在举办庭审活动时,必须在此之后进行。
尽管如此,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仍然可以选择在庭审现场提出反诉,然而法院对此并不应予理睬,而是应当将其导向另案重新起诉的必经之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五十六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