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车辆与闯红灯电动车相撞的民事纠纷处理方案,主要依据事故中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而明确。
首先,若电动车因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而酿成事故,那么电动车主便应承担首要或者主要的责任。
然而,倘若汽车方面并无其他不当行为,那么其可能无需承担过多的责任。
然而,即便汽车并未触犯任何交通规则,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一方仍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原因在于非机动车及行人被视为弱势群体。
其次,若汽车在事故中存在违法驾驶行为,例如未对行人进行必要的避让等,那么汽车驾驶员可能需要承担主要责任,通常在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之间。
若涉及酒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驾驶员将承担全部责任。
在责任判定之后,若电动车遭受的损失需要赔偿,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付。
对于超出该范围的部分,则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来分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方式与金额,需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双方的责任比例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若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