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对交通责任认定书不予认可并未予以签署的话,实际上并不会招致相应的惩戒,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没有签署这份重要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也丝毫不影响其确定的效力。
然而,若当事人决绝签名或接受这个认定书的话,那么交通警察将有权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注明相关的情况。
倘若对于这份交通责任认定书持有异议,那么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