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情侣之间发生了借款行为且未签署书面借据,而借款人未能偿还相应款项时,债权人可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应积极搜集相关证据以支持其诉讼请求。
具体而言,债权人可通过调取借贷双方关于借款事宜的短信往来记录、微信或其他社交媒体平台上的对话记录、电话录音以及银行转账凭证等方式,来证实借款关系确实存在。
此外,证人证言亦可作为重要的证据之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