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严重危害就诊者的生命健康,这主要包括对就诊者严重造成伤残、重伤乃至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令就诊者中度或以上的伤残,器官组织受损引发严重功能障碍的情况,以及其他对就诊者身体健康产生严重损害的后果。
从事此类行为的医务工作者,一般会被认定为犯有医疗事故罪;
然而,若是虽然未导致极其严重的损害,但却使三名及以上的就诊者轻度伤残,从而引发一般功能障碍的情况,同样可以被视为医疗事故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