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相关法规条例,如机动车未能及时进行年度审查或者存在该方面问题,将导致以下不良后果:
(1)依据相关规定,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年审程序的机动车辆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2)对于未能按时进行年审并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将被处以扣除3分以及罚款200元的处罚,但通常情况下不会对车辆进行扣押;
(3)未参与年审的机动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其当事人需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4)若机动车逾期超过3个检验周期仍未进行年审,则将面临强制报废的命运。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