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同意离婚,您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准备起诉状、结婚证、具体的双方当事人信息、相关证据向对方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一方对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负有举证责任,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如未能调解结案,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判决。如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可以一并起诉,双方对此有分歧,可以电询。对于债务承担问题,您可以电询补充一下具体情况,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双方对该债务具有连带责任,可以协商内部的承担方式。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同时该法的第108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您还有别的疑问,或者需要法律帮助的,可以进行电询,我会为您提供建设性和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