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您在红灯期间突如其来的状况或疏忽导致车辆行驶至一半即停止,那么将会被处以记6分以及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
这里需要指出,闯红灯行为必须要成功拍取三张照片才能被认定,分别是车辆在红灯线内的照片、车辆在红灯线下越线的照片以及车辆在红灯线下越线后继续行驶的照片。
若您在红灯期间行驶至路中央时突然停车,且以上三张照片均已成功拍摄,那么将被视为闯红灯行为。
然而,若您只是前轮越过停车线而非整个车身,则不构成闯红灯行为;
同样地,若您的车辆前后轮均越过停车线,但并未继续向前行驶,那么也不会被判定为闯红灯行为,但会被视为违规停车,并处以记2分及罚款20至200元人民币的处罚。
最后,若您在越线后选择倒车返回原车道,将会受到警告并处以20至200元人民币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