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十二岁儿童的暴力冲突中,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对案件进行正式立案处理。
然而,若此类事件中的未成年犯罪者故意实施伤害或蓄意谋杀他人,导致受害者死亡;
或者通过极其残酷的手段重创他人,致受害人身心遭受严重伤害,且情节极为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严格审查和批准后,将被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