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保密协议依法得以永久延续其效力。
一份单纯属于保密性质的协议而言,其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直至保密信息失去商业价值时为止,换言之,这类保密协议可以被视为长期性的协议。
然而,若附加有竞业禁止条款在内,此时便需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且该期限不能够超过两年。
此外,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期间的经济补偿金,并以月为单位进行计算和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