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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销售增值税确认时间是什么时候

3.7w浏览 匿名 2024-05-04 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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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关于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当纳税人提供了应税服务并且已经收到了销售款项,或者是在收取销售款项时取得了有效的证据,那么此时便产生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其次,如果纳税人选择先开具发票的话,那么他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便是开具发票的那一天。
    所谓的“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在提供应税服务的过程中或者在完成之后所收到的款项;
    而“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则是根据书面合同中所规定的付款日期来计算,换句话说,就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付款日期当天,才会产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若是尚未签订书面合同或书面合同中没有确定付款日期的情况下,那么其纳税义务的产生应当是在应税服务完成之际。
    接下来还有两个具体的例子:
    对于纳税人提供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而言,如果采取预收款方式收款,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便会在收到预收款的那一刻立即出现;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如果纳税人发生了本办法第十一条中所列示的视为提供应税服务的行为,那么他们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会是他们提供的应税服务彻底完成的那天。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
    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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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价款乘17%,除向个人销售外,可以开专用发票。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金额/(1+4%乘4%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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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具体立案标准,如下所述: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若滥用职权之便,将本应属于公司所有的财务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若涉及金额特别巨大,则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需没收其所侵占的全部财产。
根据相关法规,“金额较大”的标准为六万元人民币起,而“金额巨大”的标准则为一百万元人民币起。
在上述侵占金额范围内,被侵占公司有权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然而,对公司管理层来说,追究员工职务侵占的刑事责任并非终极目标,而是借此警示内部员工,从而更有效地加强源头问题的治理。
此外,还需要在流程层面上严格控制公司员工的风险,杜绝在职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资产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监事、经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退还公司财产,由公司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执行异议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主要区别是
[律师回复] 解析:
执行异议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层面上:
首先,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执行异议之诉仅能由阻碍强制执行的案外人提出;
而第三人撤销之诉则允许作出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民事审判机构对相关权利人提供司法救济。
其次,引发诉讼系争事项的缘由有所区别。
前者是在案涉强制执行程序中被错误地限制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后者则是由于原审裁判结果损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提起诉讼的时限也存在差异。
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终结前提出;
而第三人撤销之诉则可以在原审裁判生效后的任何时候提出。
最后,受理这两种诉讼的法院和审理程序亦有区别。
执行异议之诉应向执行法院提出,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法院则为作出原审裁判的民事审判机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审查过程中一并提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该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案外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同一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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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需要交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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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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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及立案标准如下所述:
首先是在期限上,犯人必须违背自然人的意愿、扣留或限制不得自由离开的时长超过24个小时;
其次,对于受害者而言,其必须遭受过3次或以上连续性、相同性质的非法拘禁行为,或者一次性地被非法拘禁人数达到3人或以上;
再次,在拘禁过程中,犯罪分子可能会采取捆绑、殴打、侮辱等手段对受害者进行虐待;
最后,如果在非法拘禁期间,导致受害者身体受到伤害、死亡、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也将构成此罪。
此外,若犯罪分子为了追讨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也属于本罪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危险驾驶罪致人死亡处罚标准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驾驶过程中,因不当行为导致他人伤亡的,该驾驶员将被视为触犯了交通肇事罪。
依据我国特定的法律规定,凡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从而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严重受伤或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均应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的处罚。
而对于那些在交通肇事后选择逃跑的驾驶员,或者存在其他极其恶劣情况的,则可能会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因为驾驶员的逃逸行为导致受害者死亡,那么他将会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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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土地使用权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出售土地使用权增值税税率是根据实际的增值额来认定的,未超过50%的税率为30%,超过50%-100%的按照40%缴纳增值税、超过100%-200%的,按照50%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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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个税赡养老人乱填后果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个税专项扣除的误操作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会遭遇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同时将被记录在个人的纳税信用档案中。
具体而言,所谓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即是在每月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5000元)的基础之上,再加上五险一金的免税额以及依法明确设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后,额外增加的免税额。
换言之,月收入在扣除社会保险费及以上列举的专项扣除费用之后,剩余部分才作为计税依据进行纳税。
其中,专项扣除费用主要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费用等方面。
然而,专项扣除并非可以随意填写,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特别是对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更不可胡乱填写,务必实事求是,否则将会直接影响到您的个人信用。
此外,您还需对填报的内容真实性承担起法律责任。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填写被赡养人的身份信息,若某位老人的身份信息在税务系统数据库中已被不同的纳税人以独生子女的身份享受了专项附加扣除,那么这一情况便可能被发现。
因此,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不仅需要填写被赡养人的信息,还须填写共同赡养人的信息。
如若分摊信息不合规,后台系统将能够进行筛选甄别,通过数据核对实现有效的税收监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纳税人若选择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薪金所得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则首次享受时应当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提交《扣除信息表》;
而在纳税年度内,若相关信息有所变动,纳税人也应更新《扣除信息表》中的相应栏目,并及时告知扣缴义务人。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三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情形严重的,应当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涉及违反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一)报送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二)重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三)超范围或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四)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
(五)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在任职、受雇单位报送虚假扣除信息的,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同时,通知扣缴义务人。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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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律师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绑架罪的立案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均应展开立案侦查工作:
首先,行为人为达成向受害者勒索财物的犯罪目的而实施了绑架他人的行为;
其次,行为人为实现其他不法目的,将他人挟持为人质的行为;
最后,行为人在具有勒索财务的明确犯罪目的下,非法窃取婴幼儿的行为。
据了解,以勒索财物为主要目的实施绑架他人的行为,或将他人挟持为人质的行为,一旦触犯法律,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将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对于犯有上述罪行的罪犯,如果在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导致其重伤或死亡的严重后果,那么将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且还要被处以没收全部财产的严厉制裁。
对于以勒索财物为主要目的,非法窃取婴幼儿的行为,也将按照前述两款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职务侵占罪如何确定犯罪地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涉及职务侵占罪行时,行为发生地、侵占行为的发生地点以及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富的犯罪结果发生地都应视为犯罪地点范畴。
犯罪地点的界定应当以犯罪行为的发生地点为准。
对于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案件,犯罪地点则涵盖了犯罪行为发生地及犯罪分子实际获取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2.犯罪地点的范围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以及犯罪结果发生地两个方面。
具体而言,(1)针对或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犯罪活动,犯罪地点的认定将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的地点等多个环节。
(2)被告人的户籍地即为其居住地。
若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存在差异,则经常居住地应视为其居住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人在被追诉前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因住院治疗而暂时离开的情况除外。
(3)被告单位登记的住所地即为其居住地。
若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符,则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应视为其居住地。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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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销售商品房交增值税吗
销售商品房的话当然需要交增值税,增值税的税率是房价的11%,房产销售过程当中产生的各种税费基本上都包含在房价中了。营改增后,商品销售过程当中,增值税的税率从6%~11%不等,商品房买卖过程中,除了要交增值税之外,还需要交契税和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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