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机动车被借出而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认定由所涉机动车负有主要责任,那么机动车的实际使用者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当机动车所有者与实际使用者相分离的情况下,负责操作机动车的人无疑是能直接且最佳地掌控机动车运行状态以及分享机动车运行带来的权益之人,因此,由汽车的实际使用者来担任直接的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是最为合适的选择。
至于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则仅需在存在过失的前提条件下方有义务承担相关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