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之下,驾驶者在发生碰撞伤及他人之后,所产生的医院诊治费用应首先由受害人自行支付。
直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正式出具之后,才会由交通事故责任方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假如肇事者自愿预先支付相关款项,也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经过交管部门对于事故责任进行明确后,依照责任划分为依据,交通肇事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其中通常涵盖了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以及住院伙食补贴费用等多项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