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当某人离家出走达四年后,根据法律规定,其相关利益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其死亡。
然而,若不幸因遭遇突发事故而失去踪迹满两年的话,同样将可能面临被宣告死亡的命运。
但需要强调的是,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此类人员已无法生还,则申请宣布其死亡的期限便可不受上述两年时限的严格限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