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须根据特定情境来确定,总体而言,一般的做法是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倘若借款担保期限已经逾期,我们则需采取如下操作步骤:
若保证人所提供的是一般保证,在此保障期限之内,债权人未向债务人提出任何诉讼或申请仲裁的话,那么该保证人将无需再负担任何保证责任;
而若保证人所提供的乃是连带保证责任,若债权人未能在该保障期限之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则保证人亦无需再承担同样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