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提起诉讼的过程中,若被告人生病或意外死亡等情况发生,审判程序应即时宣告终结。
关于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的终止情况,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出现死亡状况这两种情形。
当被告人离世后,人民法院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裁定审判程序终止,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证实被告人无罪,且经过缺席审理后确认其无罪,则人民法院可依法对其做出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百九十七条
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