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离婚协议书中明确规定无任何遗产可供分配,则不可再行议定;
然而,若存在法律另有的特别规定,则可以另行解决。
当夫妻选择通过协议方式离异时,离婚协议书中所规定的财产分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若条款明确规定了财产分配事宜,那么,当事人就不再享有申请重启分配的法定权益。
但对于那些在离婚协议中未曾涉及到的夫妻共有的特定资产,只要在离婚之后发现的,夫妻双方仍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这些资产进行重新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