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股东滥用其股东权利,或者没有按照约定向公司出资,或者出资后又把钱拿回去了,导致企业实际上仍旧处于认缴状态,那么在起诉或执行时,可以要求法院追加法人或股东为被告或被执行人,并在一定范围内让他们也还钱。
其次,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
然而,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它有自己的财产和债务,与法人或股东是分开的。因此,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