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在没有特殊约定的前提下,对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而言,其担保期间通常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期六个月。
然而,由于借款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还款日期,因此,担保人的责任期限应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债权请求之日起开始计算,同样为期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