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抚养子女所需支付的费用,可以依据以下标准予以确定:
若父母具备稳定的经济来源,则子女抚养费通常应当依照其固定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进行按月支付;
而在无法确定具体收入的情况下,则应以全年总收入的20%至30%作为参考标准来计算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抚养费的支付比例还可适度上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